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条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的全体在校大学生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大学生的权益。
第二条 本会宗旨: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院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院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教育方针,秉承“敬德修业、拓道致通”的校训,传承和弘扬“勤俭持校、严谨治学、负重自强、求实奋进、勇创一流”的“三马”精神,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为中心目标,积极引导和促进全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全院同学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院建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做出贡献。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 团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团委、学 工部审查汇总,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 性,应当从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 中产生。院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院团委 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 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组织同意,由系党组织确定。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学代会筹委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制定成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二)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由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确定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5名,在全体大会中等额选举,产生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15名。经院党委批准,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4人,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人(含差额1人)。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时,对候选委员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委员。划票时,赞成的不作任何记号,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如果另选委员,可在“另选委员名称”栏内写上另选委员的名称。每另选一个委员,必须同时否决一个候选委员。
每张选票表示赞成的数(含另选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候选委员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委员少于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补选或减少当选名额。
(八)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候选委员排列顺序报告所得赞成票数。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5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0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表决产生。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工作人员担任,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本选举办法经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1日
召开地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A301
代表人数:155人
主要议程:
(一)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二)听取和审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汇报预备会开展情况

(四)审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五)选举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1.介绍候选人
2.全体代表投票

3.宣布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名单。

(六)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红讲话

(七)奏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院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推选单位人数确定,并考虑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及代表的广泛性等因素,依据代表必须有充分的代表性、优秀性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充分考虑学生党员、学生团员、学生干部、女生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优秀学生代表等占代表总数的比例。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一)述职评议方法
工作述职每年度进行一次,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
(二)述职评议程序:
1.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2.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3.适度公开。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4.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四川省学联邮箱: sichuanxuelian@163.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反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