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表彰评比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7

 

川交职院团[2022]4

 

关于开展2021年度

“五四”表彰评比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系团总支: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建团100周年,为集中展示新时代交院团员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学院广大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

团委决定在团员民主评议和团支部考评的基础上,对在2021年,学院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加强和改进团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服务青年需求、夯实基层基础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重点工作方面集中反映当代团员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3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55个)

道桥系9个、汽车系8个、轨道系4个、航运系3个、信息系7个、建工系5个、机电系6个、艺术系4个、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9个。

3.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38个)

道桥系6个、汽车系5个、轨道系3个、航运系2个、信息系5个、建工系4个、机电系4个、艺术系3个、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6个。

4.优秀社团(10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团干部(共313名)

道桥系32名、汽车系24名、轨道系14名、航运系9名、信息系25名、建工系23名、机电系17名、艺术系15名、交管系34名,团委120名(学工部9名、宣统部7名、创新创业学院7名、图管委5人、义务消防队2人、系团总支5人/系)。

2.优秀共青团员(共292名)

道桥系48名、汽车系36名、轨道系21名、航运系14名、信息系38名、建工系34名、机电系26名、艺术系23名、交管系52名。

3.优秀社团干部(共100名)

4.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共310名)

道桥系51名、汽车系50名、轨道系21名、航运系17名、信息系35名、建工系35名、机电系31名、艺术系22名、交通运输与经济管理系48名。

5.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共4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2021版)对应条件。

(二)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2021版)对应条件。

三、申报要求

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团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材料。

坚持程序严格。各团组织要落实和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等情况的要求,对拟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坚持推报规范。各单位团组织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规范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800字以内),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各单位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在4817:00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汇总后报团委),逾期不报的或擅自突破分配名额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申报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根据学院团组织交叉检查结果评定。

(二)各单位推荐团支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须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经所属党总支审核,报院团委审批。

(三)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院团委社团部推荐,报院团委审批。

(四)各单位推荐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称号的个人,须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核,由团总支统一报院团委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先进个人申报表

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清单、填表说明及审核标准

 

           共青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先进集体申报表

集体

名称

 

申报称号名称

 

(另附纸报送文字材料)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团总支意见

 

 

      

党总支意见

 

      

院团委意见

 

      

 

 

附件2

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申报表彰称号

 

政治面貌

 

学号

 

系别、班级

 

现任职务

 

团员民主评议等次

 

二课堂成绩

 

志愿服务时数

 

(另附800字以上文字材料)

辅导员意见

签名

      

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系党总支意见

盖章

      

院团

委意

盖章

      

 

附件3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申报材料清单、填表说明及审核标准

 

一、申报材料清单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清单

1.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2.申报事迹材料对照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条件逐条撰写(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3.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等,纸质版复印件1份、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

4.支部成员上年度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例“志愿四川”平台中的“个人中心”主页面截图)

5.有学院教务处公章的,2022年1月考试科目成绩单(每名支部成员均需要提交,1份)

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清单

1.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3.支部成员上年度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例“志愿四川”平台中的“个人中心”主页面截图)

4.志愿者平均时数不得低于基本时数(志愿时长达标按学期10小时/人审核)

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清单

1.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2.申报事迹材料(800以上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3.有学院教务处公章的2021年9月、2022年1月考试科目成绩单。

四、优秀社团干部申报材料清单

1.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2.申报事迹材料(800字以上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3.院、系社团部成员、国旗班成员、业余艺校成员、社团会长证明材料(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

(五)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材料清单

1.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2.申报事迹材料(800字以上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3.社团会员证明材料(会员证首页、注册信息页复印;院、系社团部成员、国旗班成员、业余艺校成员等须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

(六)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申报材料清单

1.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盖章、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2.申报事迹材料(800字以上双面打印,1份,电子版为可编辑版本)。

3.上年度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例:“志愿四川”平台中的“个人中心”主页面截图)。

二、填表说明

(一)先进集体填报说明

1.集体名称按教务处认定的班级简称填写。

2.申报称号按《学生手册》对应称号填写。

3.事迹材料的标题为黑体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一律不加粗。

4.申报材料辅导员、团总支、系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交团总支统一报送(优秀团干部团委名额,辅导员、团总支、系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交团委办公室汇总)。

(二)先进个人填报说明

1.申报称号按《学生手册》对应称号填写。

2.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规范填写

3.学号按教务处对应的本人学号。

4.系别、班级按所在系简称及教务处认定的班级简称填写。

5.现任职务按学生干部任职填写一个,若无学生干部任职填写“无”。

6.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以2021年12月评议的等次为准,按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填写。

7.二课堂成绩按团委下发到团总支截止2022年1月17日的成绩填写,不需要打印盖章。

8.志愿服务时数按志愿四川累计时数填写(志愿时长达标按每学期10小时计算)。

9.事迹材料的标题为黑体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一律不加粗。

10.申报材料辅导员、团总支、系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交团总支统一报送。

三、审核标准

(一)申报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一律视为申报不合格不通过

(二)先进集体和个人报送资料缺失的视为申报不合格不通过。

(三)事迹材料涉嫌抄袭、下载或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团委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评选的所有称号。

(四)荣誉称号不重复评定,一旦发现重复评定者,团委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评选的所有称号。

(五)所有不合格的集体、个人不再进行增补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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