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总结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今年暑期,我院学生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利用暑假时间深入各地区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广大青年学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展现了当代青年的职业素养,锻炼了实践创新能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总结、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8日—10月上旬。
二、活动安排
(一)分班总结阶段(9月8日—9月15日)。以班为单位成立暑期社会实践评定小组,利用班团会等时间,通过集中交流和讨论,对每一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做成绩评定,同时填写《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附件一)。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评定等级为“优”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评定标准见附件二)。评定结果作为《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测评》社会实践部分完成社会实践加分依据。请各班于9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本班《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以及评定等级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上报至所在系团总支。
(二)各系汇总阶段(9月15日—9月22日)。各团总支将各班上报的《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和评定等级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汇总并审核后,对本系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00字以内的书面总结材料(A4纸打印)。各系书面总结材料、班级评定表和评定等级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于9月22日下班前报院团委。
(三)集中评选阶段(9月23日—9月29日)。学院团委成立专门的评选小组,根据各团总支上报的材料,评选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在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院团委将推荐至上级团组织表彰。评选结果作为《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测评》社会实践部分社会实践院级先进个人加分依据。
(四)表彰推广阶段(9月30日—10月上旬)。为总结推广经验,院团委将在此期间举行总结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获奖的集体和个人,推广活动经验。
三、注意事项
(一)因暑期参加专业课程实习,未参加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根据专业课程实习的内容撰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参加评选活动。
(二)望各团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总结,确保总结表彰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院级重点团队成员单独评选,不占班级评定优秀的名额。
特此通知。
附件:1.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
2.社会实践等级评定标准
共青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