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
民主评议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三会两制一课”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为了检查我院团员2020年度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院团委决定进行团员民主评议和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的意义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通过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规范团员行为,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及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以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团员的思想及行为,严肃团的纪律,对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处理,从而纯洁团组织,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民主评议的对象和时间
(一)对象:全院非毕业班团员。
(二)时间:3月5日—3月30日。
三、民主评议的步骤和形式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学习提高阶段(3月5日—3月7日)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利用班团会、QQ群、微信群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宣传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对每一个团员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认真学习团员民主评议分类标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活动。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要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对民主评议活动的认识,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为展开评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阶段
1.对标自查,自我评价(3月8日—3月9日)
首先由团员对照团章进行个人思想总结,各团支部、团小组再组织团员对照团员民主评议分类测评标准进行自我检查,衡量自己达到什么标准,认定自己符合的格次。评议的格次共分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三个格次。
2.民主测评、支部定格(3月10日—3月14日)
各团支部在团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团员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进行评议,并广泛征求团员青年、辅导员及系意见,进行群众测评。团支部再根据本人认格和群众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对每一个团员进行定格,并将定格情况及时报到系团总支。
3.团总支审查、公开亮格(3月15日—3月17日)
各系团总支根据各支部对团员的评议和定格,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审核,最后确定每个团员所定的格次,公示时间为三天。
4.年度注册
评议结果公示结束后,院团委组织部将在开学后对各系民主评议格次在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进行注册。“合格团员”将获得本年“五四”表彰活动的评选资格;对不合格团员进行登记,暂缓三个月到半年注册,并在团员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具体注册时间安排,根据各系团员民主评议的结果另行通知。
5.总结整改
(1)各团支部针对评议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方案,上交各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汇总后向院团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对不合格团员,各系团总支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集中教育,举办培训班,加强对不合格团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们每月向总支组织部上交一份思想汇报材料,直至组织审核合格,方可注册。整改期结束后组织审查仍不合格的,团组织将予以除名。
(3)对于犯有错误,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
四、民主评议的测评标准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我院团员队伍现状,特制定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等三个测评标准。
(一)合格团员
合格团员标准是团章规定的团员的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团章的要求,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衡量: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决拥护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学雷锋树新风,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广大人民的利益。
5.执行团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青年疾苦,维护青年权益。
(二)基本合格团员
满足合格团员的大部分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基本合格团员: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欠积极,对团的决议执行不坚决,有明显的消极情绪。
2.组织观念淡薄,多次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能主动交纳团费,对组织分配的工作讨价还价。
3.在日常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混同于一般青年。
4.有明显个人主义倾向、私心较重,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现象。
5.不安心本职工作,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群众意见较大。
6.对坏人坏事熟视无睹,缺乏正义感,原则性较差。
7.有一般赌博行为。
8.非少数民族参加宗教活动,但情节较轻。
9.违反社会道德,但情节较轻。
(三)不合格团员
满足合格团员的部分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满或抵制,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团费,或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
3.个人主义严重,私心严重,在群众中造成坏影响。
4.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起团员作用。
5.对坏人坏事纵容包庇,丧失团性原则。
6.在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者。
7.经常聚众赌博,影响很坏。
8.长期闹不团结,蛮横霸道,打人骂人不听劝阻,在同学中造成很坏的影响。
9.不愿受团的纪律约束,本人要求退团。
五、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要严格按《团章》要求,对每个团员具体表现做具体分析,正确掌握标准。对不合格团员限制在一年内改进,并作深入细致的工作,届时在团员大会上讨论,决定是否可以注册,逾期不改或未达到要求者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二)所有民主评议的纪要、记录及评定材料要如实填写,在交团员证时一并交至组织部。
(三)各支部在进行评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程序进行,不得提前或延迟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团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览表
共青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