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1-09-27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社团的政治引领和组织管理,确保学生社团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学院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学生社团工作机制,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国际学院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团委。加强党建带团建,把党建、团建与学生会建设、社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进一步严格遴选机制。严格指导教师遴选,完善选聘机制,加强评价考核与激励;严格学生社团骨干遴选,健全遴选机制,强化评价激励,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荣誉激励机制。

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严格进行社团注册登记,指导学生社团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加强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加强保障支持,鼓励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对学生社团工作的认识

1.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院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来重视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社团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开展有益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对学生社团工作的领导。

1.压实主体责任。学院党委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进行谋划部署,定期听取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明确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社团工作,分管人事、教学的院领导要参加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考核、社团骨干学习指导等管理工作。学院党委要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排查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注册或政治导向错误、开展非法活动的学生社团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2.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国际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社团工作机制。

3.明确工作职责。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学生社团建设发展、统筹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全院学生社团建设发展进行研究规划。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业务骨干,负责对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进行评议审核。

组织人事处会同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国际学院等部门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机制,注重发挥系部依托作用,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落实相关待遇。团委和相关系部做好指导教师工作量考核认定。

具体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的部门、系,作为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承担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担负对所负责学生社团日常活动的监督指导和社团成员的教育管理职责。国际学院作为留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统筹负责留学生成立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社团指导老师的聘请、工作量认定和相关待遇的落实,指导留学生社团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按学期将社团注册和活动开展情况向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团委负责对全院学生社团的具体指导,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等。2020年底前撤销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功能并入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团委每学期通过社团活动评分、活动申请、活动策划、活动总结等方面情况,对业务指导单位指导社团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学院党委。

(三)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1.修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团中央的最新要求,团委对《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组织建设、活动管理、干部管理会员等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

2.加强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根据团中央对高校社团总数不超过在校生人数4‰的要求,合理确定学院社团数。继续实行学生社团年审制度,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对年审不合格的社团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一般3至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明确学生社团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的条件;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得在校建立特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校外人员未经学许可,滥用、冒用学院名称(包括学院已申请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简称、别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非法活动的,除对其校内非法活动及活动据点予以取缔外,还应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追究该非法社团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学校和学生权益。

3.加强指导老师选聘和管理。组织人事处会学生工作部团委修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选聘校内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的教职工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选聘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加强对指导老师的评价考核与激励,将指导教师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指导教师工作量参照专职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核算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并将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对考核优秀的指导老师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老师要依规解除聘任。

4.加强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所有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读学生,社团会员按学期注册,并按要求参加社团相关活动,每名学生最多加入2个学生社团。加强学生社团政治引领,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临时党支部(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党员(团员),不收缴党费(团费),不选举党代表(团代表)等。学生社团注销后,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自然撤销。

5.加强学生社团骨干的遴选与评价激励。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在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团委按照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学生社团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团委备案。在校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对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不得再担任社团负责人。团委应制定全面客观、科学有效的学生社团骨干评价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荣誉激励机制。

6.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社团活动须经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同意并报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学生社团及其成员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自行与校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合约或协议,不得接受经费资助。学生社团建立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印发刊物等须报团委审核备案。建立内容把关机制,学生社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布活动信息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活动,要坚决及时制止。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学生社团,要视情节严重,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7.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分类指导。团委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学生社团及其成员开展活动的分类指导。学生社团主要分为思想政治类、专业技术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及其他类等,注重发挥院(系)依托作用,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内外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学生社团,特别是具有川交职院专业特色的学术型社团。

8.强化保障支持。学院鼓励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在经费、场地、设备、条件、制度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按照每年每生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纳入团委年度二级预算,支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学生社团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资助,不收取成员会费。确有资助需要的,要加强对资助事宜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将各项资助经费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学生社团解散或注销后的剩余活动物品,按照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9.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对学生社团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系和个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在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结合学生社团工作实际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各系、各部门要将工作落实到位,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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